窗帘没拉严实,留了一道手掌宽的缝,窗外依旧阴沉一片。
他的视线落回书桌上……那本摊开的日记本还保持着之前的位置,封面朝上,他看了大概五秒,并没有如你所想的没有看它的兴趣,而是伸手把它拿了过来。
封面是普通的牛皮纸色硬壳,边角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封面上没有署名,只在右下角用黑色签字笔写了三个很小的字母:y.z.x。
他翻开第一页,日期停留在三年前的秋天。
字迹比现在明显稚嫩一点,笔画之间的间距也参差不齐,像是在重新适应握笔这件事。
“今天第一天上班。自称是我远房亲戚的店长教我收银,分明这些顺序很简单,但我却按错了好几次……好郁闷,他说没关系,慢慢来。希望他不要扣我工资。”
下一页。
“有个客人买烟忘了自己的充电宝,我追出去才追上。他把充电宝接过去的时候说了声谢谢,那种感觉像之前钱花超的时候店长请我吃了一口热饭,好幸福。”
接下来几页记录的都是这类小事……零钱怎么对不上账、哪个牌子的水最好卖、凌晨三点进来买关东煮的出租车司机每次都会多拿两根签子。
他翻页的动作很轻,指尖在纸页边缘滑过,目光一行一行地往下走。
直到翻到那年冬天的一页,字迹突然变得潦草了些,像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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