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她面前:“啥安排?”
她伸手摸着我的脸,指尖冰凉:“放心,我不会害侬,为了小囡也不会害侬。”
下午,娜娜打发菲佣叫我和曼姿来到书房,见了一位姓章的律师。
章律师递给我们每人一份文件,标题是《吴希颖抚养与信托协议》:“这份协议是为了保障吴希颖小姐的未来,同时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我翻开文件,字迹密密麻麻,脑子里却还回荡着昨晚娜娜的泪水。
曼姿坐在对面,低头看文件,眉头紧锁,沉默不语。
见我们已经通读了一遍,章律师开始逐条讲解:“首先,监护权。林泽然先生和吴曼姿女士享有共同法律监护权,吴女士为主要实际监护人,孩子居住在吴女士处,林先生有每周两次的探视权……”
曼姿问:“我们没有结婚,怎么这协议跟离婚一样?”
娜娜忙说:“这个协议涉及孩子的监护权,措辞自然也这样。曼姿姐,要不,先听章律师介绍完。”
“财务支持方面,李女士以林先生名义,按照香港的有关法律,在香港设立4000万港币信托基金,资金用于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和成年后生活费,每月支付吴女士10万港币抚养费,另加5万港币生活补助,直至孩子21岁。”
我听着觉得头皮发麻,插话道:“章律师,我没多少财产,这么大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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