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清晨的班车上午九点多钟到达了地级市,直接就去寻找某某宾馆,因为宾馆是以那条路的名称命名,而那条路是该市的一条主路,我很容易就找到了那间宾馆,是一家中小型宾馆。
找到老婆第一次偷情的场所,我的心里七上八下,在外面悱怬了好长时间,我在思考着如何才能了解到老婆在这里偷人的情况。
我决定进去见机行事,当进入大厅后,发现服务台内没人。
当年电脑还不普及,一般宾馆还没上电脑系统,我看到一个登记簿放在服务台上就立即拿来翻看,查找前天老婆住宿日的登记记录。
那天的日期下一共登记了三页三十来行,当我看到第三页时,老婆的名字跃入我的眼帘,同时我一眼看出不是老婆书写的笔迹,因为文文写得一手好字,既漂亮又流利,而这上面写的字很丑。
我祥细看着那一行登记的内容,在单位出差地点等等之后,同行人名称一栏赫然写着王兴的名字!
我的精神彻底崩溃了!
如果说昨天面对文文身体上的迹象判断她已经被王兴搞了,多少还带有自己的主观认识,但是现在摆在眼前的实物证明,前天晚上她们两个狗男女确实住在一起,登记的字迹我有点眼熟,想起来跟王兴写给文文的情书是一样的。
我两眼看着登记薄呆了很久,心里一边是怒火熊熊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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