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地是店的老顾客,员工都知道他身份,给小费也从不手软,所以很多员工对案发当天孙天很有印象。
根据酒保所说,孙地之前每隔一天就来,最近几个月偶尔来。
每次来从六点开档喝到凌晨一点。
孙地通常喝金汤力:金酒加汤力水。
偶尔有单身女客人上来聊天,也会喝伏特加,b52。
当天六点到七点三十分,孙地喝的是金汤力,大约两杯,每杯一盎司金酒,29毫升左右,酒精度45度。
七点三十分,有一位身材相当不错的妹子坐孙地边上和孙地喝上了,喝的是b52。
倒一盎司的伏特加,再来一杯生啤,将伏特加连同盎司杯直接扔到啤酒内。
可直接提高啤酒酒精度。
生啤的酒精度是2.5度,一杯大约是普通一瓶玻璃装啤酒。伏特加无色无味,54度。
在酒保说了一堆数据后,越三尺拍了五千块钱,酒保收钱回答:“一共喝了四杯,两个小时左右时间,醉肯定醉,但不会那么醉。”
越三尺请了一名常客做试验,先喝金汤力,再喝四杯b52,常客酒量凑合(拒绝酒神抬杠),还有理智。
但是大脑已经跟不上动作。
越三尺按照案发当天情况,让常客醒酒四个多小时后再测试常客。
常客可以控制自己走直线,但是无法用水果刀削好苹果。
按照越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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