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枪,经过警告,开枪打死。问题在是不是滥用武力,这种案子曹云还是有把握的。
几颗子弹算滥用?
几个人算滥用?
法律有明文规定只许开几枪吗?
或者检控官认为要死一个谈判专家后,警察才有开枪的资格吗?
人道主义?
不好意思,人道主义不是法律。
嫌疑犯再有道理,也得先把枪缴了。
曹云很乐意打站立在道德高度上的案子。
……
在会客室发生了什么事呢?
三名看守对囚犯进行无差别驱赶,在有人带头下很快被制服。
接下去囚犯有些慌乱,一名叫蓝月的三十岁囚犯貌似很有威信,吩咐自己小妹将三名看守先拷起来,然后将囚犯和家属分开。
蓝月:“死了一个看守,你们知道意味什么。意味着我们都会被当成嫌疑犯,意味着我们都会被搜查,意味着我们会被拷打,被禁闭,被逼供……”
曹云举手:“这不太可能吧,按照法律来说,你们虽然是罪犯或者准罪犯,但是法律一样会保护你们。”
蓝月:“律师?”
曹云:“是。”
蓝月嗤之以鼻:“这个世界有很多法律圣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
蓝月走到一名男看守面前,男看守属于围外看守,不参与女犯的生活、教育等方面工作。
蓝月:“半个月前,有一名女看守摔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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