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卷进来?”
“后悔,但又感觉很好玩的样子。”
……
陆一航案预审庭,陆一航否认了检方对于自己的指控。认为自己没有教唆李宝在法庭上撒谎。
业内都很关注陆一航案,对此事看法不一。在诸多职务犯罪中,通常都有实证,比如侵占罪等。
以前文说的美国佬真实新闻为例,一群自己人欺凌一位自己人,欺凌者的父母去美国找关系,希望用钱把事情压下去,结果因为贿行罪被捕。
假设这个情况没有录音,也没有直接的赃物,那么法庭是否采纳他们贿行对象的单方面证词呢?
法庭是否采纳一面之词有很多方面的考量,首先是需要考虑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是不是认识等。
其次,证人是否可能因为证词而得利。
比如因为拒绝赂贿被媒体大加吹捧,并且因此升官者,就属于得利。
再次,证人所说情况是否符合对方的利益。
最后是客观考量,必须客观考虑到高岩人民有这样的日常习惯。
陆一航案中,法庭必须先考量遗书证词的有效性。
庭审开始后,九尾毫不客气,火力全开,完整的述说了遗书证词可信度不容置疑,陆一航甚至没有得到反对和说话的机会。
这自然也是因为遗书证物的特殊性,陆一航和李宝没有利益冲突,陆一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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