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伴随着明星轨出,犯肆很快被抛之脑后。
要么说再大的事,没有明星轨出解决不了的事。
这案子根本不是案子,法理也就是法律基本原理:阻人为恶,不逼人为善。
除法律中规定一些职业有救助的义务外,对普通人是不强加救助责任。
犯肆如果做被告肯定不成立。
今天是犯肆做原告,被告是网民。
犯肆被袭击后曾经报警求助,警方抓捕多人,但由于犯肆伤势不严重,对涉事人员或者警告,或者罚款,或者拘留处理。
被告并非清晰的主体,而是模糊的对犯肆施加了网络暴力的网民。
犯肆不要求赔偿,不想追究任何人责任,他就想知道,如果这些人站到被告席上,那么他们触犯了多少条法律,他们应当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答案:网络暴力只涉嫌侵权,诸如侮辱罪和诽谤罪,都属于自诉罪。
游戏规则:犯肆需要一名律师,对模糊主体进行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控告,模糊主体需要一名辩护律师,最终由陪审团裁定侮辱罪与诽谤罪是否成立。
曹云看到这里,一拍掌,自己一直就奇怪一件事。
犯三案动用民间陪审团,这么陪审团的成员都是各网络板块的管理员。
如果烈焰没有任何准备,怎么能在不到24小时时间搞定这件事?
原来民间陪审团是打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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