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天,准确说在36个小时后,犯壹屈服认罪,承认自己因为生意纠纷,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后,进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杀了李墨。
招供之后,犯壹终于得以美美的睡一觉。
一边的节目组将犯壹招供书给曹云,曹云看招供书,是复印件,全部手写。
有签名有画押。
复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换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时间日期名字换上去。
这时候就出现一个分水岭,现在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认罪。
在预审前认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还是比较大的,曹云可以提出激情杀人,因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发短信邀约犯壹。
第二个途径自然是不认罪,要打无罪的难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赢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须证明警方非常规审问。
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审问过程没有录音,没有视频。
就算有,也可以去除录音和视频(二十年前部分地区使用录像带,但轻易洗掉或者覆盖部分内容)。
接着是四名参与审讯的警察必然不会承认疲劳审问。
没有伤痕,没有证据,怎么打掉口供?
难道赵传就是二十年前参与审问的警员?
甚至是负责案件的探员?
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类似的作风,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