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
……
曹云很顺利在搜查三课临时羁押室会见了徐娜,如果徐娜已经招供,她会被转到拘留所、看守所。
检察官开逮捕通知书后,她将会在看守所等待开庭。
这次谈话有的是时间。
徐娜按照曹云要求,对警方的两次讯问都只字不提。
再见到曹云后,很详细的说明了自己情况。
不过在敏感问题,比如李某询问的话题,说的话题,李某触碰了身体哪个部位,自己当时的心情时,她非常难以回答。
云隐在旁边听着,如果不是了解曹云,会认为曹云是个态变,享受徐娜口述的过程。
这种案子在曹云手上有多种翻案办法。
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否定下了药。
没错,李某身体内验出有药,杯子内也有药,但是为什么就肯定是徐娜下的。
既然你说是徐娜下的,拿证据来。
曹云可以反咬,李某见徐娜不太配合,于是下了药,没想到拿错了杯子。
这只是切入点,步步为营,一件事一件事的掰回来。
不过曹云不想上法庭,没钱啊……上个狗屁法庭。上庭需要准备,还需要劳心费神,律师所那么远,去一次法院不容易。
在叮嘱徐娜之后,曹云电话联系了李某,电话中曹云说明,作为徐娜的律师,就本案自己想和李某谈一谈。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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