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克斯很想和孟津有一个家,这件事沉甸甸地压在他心上,像一块石头,日日夜夜地硌着。
后来他搬到旧金山,只要一有空,就一定会开车南下,沿着一号公路的风光直奔圣克拉拉。
两个人只是安静地躺在一起,什么也不做,他胸中那股焦躁的暗流才会慢慢平复下去,像潮水退后露出一片安宁的沙滩。
其实这一切,多少要怪他们那段恋爱开始得太突然。
确定关系后,两人并没有同居。
孟津跟着教授住酒店,菲利克斯则在双人宿舍和家里来回辗转。
每次想找个私密的地方躺下来聊聊天、依偎一会儿,唯一的去处就是酒店。那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像一只没有窝的鸟,落在哪里都不是归宿。
所以到旧金山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一栋小别墅。
他把房子里里外外填满了东西,从沙发上的抱枕到厨房的碗碟,全是按照两个人生活的样子添置的。
哪怕孟津没什么时间来住,他也坚持定期更换冰箱里的牛奶、花瓶里的鲜花。
去圣克拉拉找她的时候,公寓里更是摆满了他带来的物件,衣服挂在衣柜里,书摞在床头,连牙刷都有两支——一支他的,一支她的。
站在那个空间里,他心里才会涌上一种踏实的安全感,仿佛自己已经和孟津结了婚,拥有了一方只属于...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