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必须走。
离开这个地狱,离开这个赌场,离开这个……
她边走,边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顺着她的大腿内侧,缓缓流下。
那是爱液?是精液?还是血?
她分不清。
她只知道,那些液体,黏腻而温热,顺着她的腿往下流,滴落在地上,在她身后留下一串湿漉漉的、淫靡的痕迹。
她走过村后的土路,走过几间黑漆漆的农舍,走过那棵老槐树。
天边的鱼肚白,慢慢扩散开来。
黎明,快要来了。
可她觉得,她的世界,永远陷入了黑暗。
“陈舒颖”那个干净、羞怯、爱着林远的女孩,在昨天晚上,在那个赌场里,在那三个小时的黑暗中,已经死了。
被一遍遍侵犯,被一遍遍玩弄,被一遍遍推向高潮,然后,被丢弃在污秽中,像一具被玩坏了的玩偶。
活下来的,是另一个人。
或者说,是另一个东西。
是石沟村的“公共财产”,是一条被戴上无形项圈、身心皆已沦陷的“母狗”。
她的身体,已经记住了被侵犯的快感。
她的心,已经破碎成了碎片。
她的灵魂,已经飘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她踉踉跄跄地,终于走到了家,
家的窗户里,还亮着一盏微弱的灯那是她昨晚离开时忘记关的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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