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言没有把手抽回来。
不是不想抽,是他刚试着动了一下,陈默的手指就条件反射地收紧了,像一只在睡梦中依然保持着警觉的小动物,哪怕意识已经沉到了酒精的深海里,身体还是本能地抓住了最近的东西。林知言低头看着她攥在自己手腕上的手指——细细的,白白的,指甲上还涂着那层淡粉色的甲油,在床头灯的微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之前不是没有过这种事。大学时候陈默也喝醉过几次,最离谱的一次是大三散伙饭,他喝多了抱着林知言的腿不撒手,嘴里喊着“老林你别走我还能再喝一瓶”,然后整个人像一只树袋熊一样挂在林知言腿上,被拖了半条走廊才被室友们合力掰开。那天晚上林知言把陈默扔回宿舍床上,他自己也喝得差不多了,两个人挤在一张九十公分宽的单人床上,脚搭在床尾的栏杆上,呼噜声此起彼伏,第二天早上起来谁都不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照常去食堂吃了碗面条,然后回宿舍联机打了一下午游戏。那时候拉拉扯扯睡成一团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连他们自己都不会多想。
可现在不是那时候了。
现在拉着他的是一只女孩子的手,纤细、柔软,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指尖微凉。床头灯昏黄的光落在她的脸上,把她的睫毛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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