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是王律师打电话通知苏静雯的。
她当时正在家里收拾行李——把最后几件衣服叠进一个帆布袋里——接到电话后站了一会儿,握着手机的手垂在身侧。
她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看着窗外灰白色的天空,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把手机放进口袋,继续叠手里的衣服。
十二年。不是无期,不是死刑。但他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六十岁了。而她,到那个时候,已经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了。
同一时间,她自己的案件也开庭了。
因为主动投案、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且事故本身情节较轻,法院从轻判处她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这意味着她不需要坐牢,但在接下来三年里必须定期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不能有新的违法行为。
法官宣读判决的时候,她站在被告席上,低着头,双手交握放在身前。
她没有上诉,也没有任何不服的表情。
她接受这个结果,就像她接受三年前那个雨夜的决定所带来的所有后果一样。
走出法院那天,天空终于下起了雨。
秋天的雨细密而绵长,打在脸上凉丝丝的,不像是雨水,更像是某种潮湿的、无处不在的雾。
苏静雯没有打伞,就那么站在雨里,仰起头让雨水淋在脸上。
她闭着眼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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