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灯还亮着。程渝坐在程斯腿上,穴还咬着性器,水把他的小腹弄得一片湿滑。
她的头发也有点湿,刚才流了很多汗,也蹭了他很多汗。
程渝懒洋洋的,“抱我去洗澡,程斯。”
她的腰还在抖,程斯往上顶了一下,“爽完就叫‘程斯’了,有够没良心的。”
“……谁让你先出戏的。”她戳了戳他的胸口,“现在的小孩应该没那么心机。”
大概是的。
程渝带过实习生,非常清澈的愚蠢。她不由得生成了点母爱,天天让他们准时下班。在她加班他们不加的时候,还收到过咖啡的投喂,非常真善美。
程斯很心机,装不出纯良,就连戏都演不像。
“谁知道?”他探了探她头发的湿度,“今天洗不洗?”
“明天吧。”她应,“这边洗头听说很舒服,我外包出去。”
程斯没说什么,找了个皮筋,粗略地把程渝的头发绑了起来。他绑得还行,小时候……父母还在的时候,有举行过什么家庭比赛,那会他还会给她编辫子,编得比爸爸妈妈都好。
程渝很少想起他们,想起来难得有些良心上的愧疚。
封建地讲,作为独苗,程斯理应传宗接代,把他“老程家”的优良基因向下传播。但他没有,他这么玩大概率断子绝孙,基因终止在这一代,连祖坟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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