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是姜晚最喜欢的一句。
她十六岁那年秋天,有一次放学后单独留下来帮陈默整理期中考试的答题卡。教室里的日光灯坏了一根,剩下一根忽明忽暗地闪。她抱着一摞答题卡站在陈默桌前,忽然说:“陈老师,你教我们那首《送别》,第三句是晚风拂柳笛声残对吧?”
陈默说对。
她把答题卡放下,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走出了教室。走出门之前她停了一下,背对着他说了句:“我名字里有个晚字。”
那之后整整一个学期,她再也没提过这件事。
直到元旦前夜,暴风雪,道具室。她在漆黑的体操垫上,脸贴着陈默的胸口,手按在他心脏的位置,说了一句话。她说的不是“我喜欢你”,不是“我爱你”,不是“你要好好活着”。她说的是——“陈老师,我叫姜晚。”
她没用任何解释。她只是在告诉他,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和他教会她的那首歌里的一个字,是同一个字。对十六岁的姜晚来说,这就是她全部的表白。足够了。够她用二十年去兑现。
姜晚站在玻璃门框内侧,手里护着蜡烛。她听见陈默唱到这一句的时候,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蜡油从蜡烛侧面溢出来,滴在她虎口上,烫出一小块红印,她没觉得疼。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这一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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