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抬头,就看见那个穿黑袍子的长头发男人正朝自己的方向走过来,那双深黑的眼睛并没有看他,可他整个人在那一瞬间被一种刺骨的恐惧从头浇到了脚。
这人在刚才站着不动就把自己震出去四五米,现在正朝自己走过来,他完全没法判断这个人的底线在哪里。
这种未知比任何明晃晃的威胁都更让人发毛。
小钟的右手虽然麻,但他左手还听使唤。
他用左手撑着地面站了起来,右手哆哆嗦嗦地把腰间枪套里的手枪拽出来,左手把枪接过去架在右手虎口上,两只手勉强把枪端平了,枪口对准了不足十米远的萧逸。
“站住!”他吼了一嗓子,声音抖得跟秋天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
萧逸没站住,步子连顿都没顿。
小钟的左手食指扣上了扳机。
他当警察三年,在靶场打过几千发子弹,成绩在队里一直排前三。
可这次他扣扳机的时候连准星都没来得及对齐,完全靠着肌肉记忆和应激反应。
枪声响得又脆又尖,像一根烧红的铁丝弹在在场的所有人耳朵边上。
九毫米的弹头从枪膛里脱出,以每秒三百五十多米的速度撕开空气,眨眼就到了萧逸面门前。
然后是第二声枪响,第三声,第四声。
枪声噼里啪啦地在步行街上炸开,混着商场外放的音乐和围观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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