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已经黑了——不是下午,也不是傍晚,是深夜。
手机屏幕亮着,上面显示凌晨两点四十七分。
那条打底裤还搭在我胸口上,裤裆上我的精液已经干了,结成了一层微微发硬的白色薄膜,和上面原来那些更老的污渍混在一起,分不出哪一层是我的、哪一层是那些老头的、哪一层是那个几个月前还在她子宫里住了七个月的孩子的。
我在地上躺了很久。
闻着她的味道,抱着她的衣服,像一条狗蜷在已经走了的主人床上——狗不懂"永远"这个概念,狗只知道主人出去了,但味道还在,所以主人会回来。
而我不是狗。
我是那个把主人亲手推到车轮底下的人。
是我签了那张合同。
是我在那个早上,隔着门板听到了她最后一句话,但没有开门。
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她是我的。
永远是我的。
她的肉体会在缅北某间铁皮屋里被一百个一千个男人操烂、被电击棒电到失禁、被拳交扩张到内脏脱出、被操死在床垫上然后被拆成心肝脾肺肾卖掉。
但那些男人——他们操的是"萍姐",是"母狗",是那条脖子上套着狗项圈、三个洞里永远同时塞着鸡巴的肉便器。
他们不知道她叫刘德萍。
他们不知道她每天早上五点多起来熬粥。
他们不知道她系那条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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