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真的打了我。因为对方十岁、十一岁左右,我也和他一样大,所以对疼痛很敏感。
而且现在想起来了,这家伙不是练过柔道吗?那打击真厉害。
哇,哇,掉了槽牙。因为是乳牙还好,要是掉了恒牙,我可要索要赔偿了。
如果要吵架,不要打脸,要打肚子。前世只发生过扯头发之类的无可奈何的争吵,包括前世在内,被打脸可能是第一次。
可能是被掉了的牙齿割破了嘴。嘴里有血的味道,很恶心。
“啊!”
把血和牙齿一起吐到厕所的地板上,大阪惊恐地叫了起来。是你让我做的,不要因为血而胆怯。
我也因为血太多而有点害怕。
“啊,你太过分了!”
“可是你让我做的。”
“我没说要你做到那种程度!”
在厕所的镜子里,我的嘴角微微红肿。我试着说,好不容易拥有的美丽模样全毁了。
“内讧就算了,好好相处,一起被警察逮捕吧。”
“开、警察? !”
“是啊,你把我打伤了,这是很严重的暴力罪。我之后要不要去警察局证明被你们殴打?”
“等、等一下! !都怪你威胁我!”
去警察局也毫无意义,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最好能赔偿损失。
但面对小学生,这种程度的威胁也很有效。
对现在的小学...
[您的浏览器未开启 JavaScript,请点击加载完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