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从胡盼盼家出来的时候,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
他开着车在县城里转了两圈,不知道该去哪儿。回舅舅家?父母肯定要问东问西。去姜梦雪那儿?他现在这副样子,去了也是给她添堵。
他把车开到了城郊那处废弃的采石场,熄了火,在黑暗里坐了很久。
脑子里乱得很。
胡盼盼手腕上那圈疤痕,像一条蛇,缠在他心上,越缠越紧。
他不记得吻过她,不记得她帮他写过作业,不记得她在胳膊上纹过他的名字。
但这些事真实地发生过,真实到她的手腕上还留着洗纹身的疤,真实到二十多年过去了,她还留着那本同学录。
“你的男神,张艺留。”
操。
张艺用力拍了一下方向盘,喇叭在空旷的采石场里响了一声,又归于沉寂。
他想起魏晨说的那句话——“好歹你上学的时候还捏过别人奶子,别人还在手上纹了你张艺的名字。”
他不记得了。
真的不记得了。
但也许,不记得才是最操蛋的。那些被他遗忘的、随手丢弃的、毫不在意的瞬间,对另一个人来说,是一辈子都抹不掉的印记。
张艺闭上眼睛,靠在座椅上,深吸了一口气。
他需要发泄。
不是那种温柔的、体贴的、顾虑对方感受的发泄。
是那种粗暴的、直接的、什么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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