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还要说,会议已经开始了。
工商局的人首先介绍了情况:前天早晨5时许,我局工作人员王小兵等人,到大明宫小区的“马路菜场”对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管理。
在管理中,王小兵暂扣了菜贩的电子秤,并告知次日到城管局接受处理。
其后,该菜贩跟随继续在现场进行管理的王小兵讨要电子秤未果,遂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刘小兵,要求其归还电子秤。
王小兵见状上前抓住菜贩双手欲将其制服。
相持中,菜贩持水果刀刺中王小兵右中腹部,挣脱后又持刀朝王小兵左胸部刺去,致王小兵当场倒地。
行凶后,菜贩逃脱,但3小时后被抓获。
王小兵被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遇难时,王小兵才31岁。
肇事菜贩法院查明为邝钦志,23岁,小学四年级文化,在天南以贩卖水果为业。
庭审中,邝钦志的辩护人提出了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和工商执法不公引发本案等辩护理由。
天南法院审理认为,王小兵受单位指派参与执法,虽未及时出具暂扣清单,但并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凶手邝钦志持刀强行索要电子秤,是导致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因此对辩护理由不予采纳。
审理法官介绍了量刑依据,认为邝钦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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